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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风险投资集聚区范围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13 16:08:31 来源:区科工商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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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风险投资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海科工商信〔2018〕3号)的规定,认定保利天慕广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第16-20层物业范围为海珠区风险投资集聚区。现根据保利发展广场(原保利天慕广场)经营管理单位的来函申请,为实现高效利用楼宇空间,引进优质企业,拟将原风险投资集聚区范围调整为保利发展广场第16、17、20层物业范围。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89088607,联系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12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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