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部门要闻

共研服务、共建规范、共商机制--海珠区推动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23-04-21 17:21:07 来源:海珠区民政局
分享到:
浏览量:-

  为健全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近期,“海珠区社工站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共学交流会在海珠区江海街党群服务中心开展。

  共研: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建档工作指引

  根据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问题的严重程度、紧迫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入户探访的内容和频率。共学交流会上,督导人员模拟街道提供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兜底对象基础信息的情境,引导参与者根据不同类型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特点,按照入户探访、收集信息、需求评估等步骤去研讨建档工作指引,根据不同类型服务对象的建档工作指引提出有效的经验做法。如:在入户探访前要做好路线规划、工作分工、访谈提纲、宣传资料等准备。在入户探访精神残障类型的服务对象前,社工需要向居委、残联、精康中心等了解服务对象的信息,包括目前的精神状况、是否有暴力倾向等;在收集独居孤寡老人的信息时,社工要重点观察服务对象的居住环境、居家安全、邻里支持等。

  共建:社工入户探访“要”与“不要”服务规范

  交流会上,引导参与者通过分组讨论社工入户探访中“要说”与“不要说”、“要做”与“不要做”。普遍认为入户探访中“要说”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表明来意”“澄清角色定位”“服务范围、内容、政策”等;“不要说”的内容包括“轻易承诺”“服务对象忌讳的话题”“否定、质疑的话”“专业术语”等;“要做”的内容包括“关心服务对象近况,询问其困难及需求”“注意非语言技巧运用”“留下社工站联系方式”等;“不要”做的内容包括“帮服务对象家庭做决定”“单独上门”“收馈赠”等。

  共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保障社工服务机制

  收集整理《海珠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机制(征求意见稿)》,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服务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分类分级服务标准,与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沟通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解读,介绍了《服务对象家庭信息汇总表》《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分级评估表》等附表的填写方式。交流会充分征求参与者对服务机制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