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食品消费、集体聚餐进入高峰时段,加之广州即将进入雨天“湿热”模式,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多发易发。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假期消费特点、饮食习惯,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选购食品多细心
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购买食品,网购时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及信誉良好的商家。选购食品时留意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选择感官正常、新鲜的食品或食品原料。
外出就餐多用心
应选择烧熟煮透的热食类菜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特别是不吃或少吃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仔细观察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点用餐。
家庭聚餐多悉心
制作食物前应确认食材新鲜、无变质,食品原料要清洗干净,注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网络订餐多留心
订餐应选择管理规范的正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重点查看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等资质信息是否合法有效、线上供应餐品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优先选择具有实体门店、卫生环境整洁、用户口碑良好且配送时效合理的商家。收餐时留心查看餐品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有无食安封签,尽量避免长途订购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消费维权多上心
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后及时索取和保留好消费票据凭证,以备追溯调查和消费维权时举证。进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立即进行自救,尽快吐出胃中物,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院诊疗。对于消费或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重点警惕“四大食安刺客”
☆切忌购买个人不能有效识别的野生菌类、野菜及野果等植物,防止食物中毒。
☆切忌购买河豚鱼、不明螺类及其他有毒贝类等高风险水产品食用,不轻信“人工养殖毒性小或无毒”的传言。
☆谨慎购买湿米粉、银耳和木耳,上述食材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米酵菌酸是耐热性强毒素,100℃的沸煮也难以杀灭,目前无特效解毒药物,中毒致死率高。
☆切忌自行制作、饮用药酒。切勿网购或在流动摊贩处购买乌头碱类中药材(草乌、附子、附片、川乌、雪上一支蒿等)、马钱子、虫类中药材(蝎子、蜈蚣、水蛭等)制作药酒内服,有毒中药材未经炮制极易造成身体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