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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湿地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揭牌

发布日期:2024-03-05 14:21:07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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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日前,经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海珠法院生态城人民法庭更名为“海珠湿地人民法庭”,并加挂“环境资源法庭”牌子。3月1日,海珠湿地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在海珠法院举行。

  设立“海珠湿地人民法庭”有助于法院在工作中发现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受损的风险时,通过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发出法律风险提示,提前消除生态环境污染隐患,为湿地生态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来,海珠先后创新性推出噪音侵权诉前禁止令、生态环境法律风险提示、动植物纠纷诉调对接、湿地保护前置司法服务等多项机制,城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经验探索成效显著,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示范推广。2023年,海珠湿地法庭获评全省法院“四强五好”党支部、全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未来,海珠湿地法庭将持续创新和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探索城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不断擦亮城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海珠品牌”,切实为服务高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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