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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司法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8 09:13:38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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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局各科室、司法所、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我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敬(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局全面工作。

  谢黎飞(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社区矫正执法科。

  邱旭敏(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区政府法制、区政府法律顾问、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公职律师事务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政府法制科(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行政执法监督科)、海珠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黄惠玲(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全面依法治区、普法等工作,兼任局新闻发言人,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彭琪(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负责党建、人事、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离退休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议和诉讼等工作,兼任局工会主席,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政工科、行政复议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李冬妮(一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开展党建和党务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聂东风(一级调研员):协助黄惠玲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杨崇斌(二级调研员):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律师行业管理、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访、应急处置、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司法所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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