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部门要闻

律师送法进校园,依法治教创新举

发布日期:2024-09-02 15:28:30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分享到:
浏览量:-

——海珠区首创“学校法治导师”公益法律服务新机制

  8月27日上午,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律师行业党委与海珠区教育局在海珠少年宫举行“学校法治导师”机制合作共建签约仪式。海珠区司法局、教育局的相关领导、海珠区各中小学学校的负责人以及各司法所代表与学校法治导师的律师代表共计400多人参加了签约仪式。“学校法治导师”机制正式推出,这是海珠区在深化法律服务与依法治教融合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系全国首创的公益法律服务新举措。

  教育领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教育局长期重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在校园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再度提档升级打造“学校法治导师”品牌,旨在更有效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更有效地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更有效地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治理水平、更实效地为全区中小学师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经过自愿报名、初审推荐、资格审核等流程,通过精心选拔,最终选出105名律师担任“学校法治导师”。

  海珠区司法局、区律师行业党委积极动员海珠区执业律师踊跃报名参与,共同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学校法治导师队伍,明确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宗旨。“学校法治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法治宣传。二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学校及在校师生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解答,提供法律建议。三是保护师生权益。配合学校开展保护在校师生合法权益相关的工作和活动,保护在校师生的权益。四是调解校园纠纷。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参与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五是支持依法治教。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向学校提供法律意见。六是协助完善校园法治环境建设。协助学校进行法治环境的评估和改进,利用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随着金秋九月的到来,新学期伊始,届时,15家律所105名律师组成的“学校法治导师”将正式上岗,他们将深入覆盖全区范围内的151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全面开展法律服务。此举不仅是对校园法治建设的有力促进,更是在新学年向全区中小学校师生送上的一份特殊而温馨的开学礼物。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