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部门要闻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与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签署涉生态环境联动协作机制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24-03-19 17:34:06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分享到: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海珠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打击效能,3月15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与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签订《涉生态环境联动协作机制共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梁森局长、吴年龙总工程师,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陈森广副局长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充分发挥执法、司法机关的各自优势,严格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为提升海珠区宜居品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保驾护航。

       陈森广同志表示,前期区公安分局和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联合办案已取得一定成效,要进一步围绕海珠区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追根溯源、循线深挖,确保违法犯罪问题精准打击、严厉查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梁森同志表示,要加强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创新执法模式,建立违法问题线索双向推送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工作衔接不留缝隙。同时,在海珠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量持续增长的态势下,要充分运用执法查处、普法宣传、司法调解等手段联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与区公安分局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法治合力,为海珠区生态文明建设书写新的篇章。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