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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获区人大常委会肯定

发布日期:2024-04-30 18:48:58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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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海珠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海珠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区监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及各街道工委、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列席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3年,海珠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力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达到2014年以来最优值,改善幅度全市排名第2。东朗断面年均水质连续四年达III类,优于考核目标。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会议充分肯定区政府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一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二要对标对表、直面问题,找准发力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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