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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开展街道河长制工作专项调研

发布日期:2024-07-17 16:30:08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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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海珠区河长办印发实施《海珠区强化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执法监管有效贯通,提升河湖水环境治理精准化、实效化水平。6至7月,区河长办监督问责组、综合组联同区纪委监委到区域面积大、河涌数量多、直接关联考核断面的南石头街、南洲街、琶洲街、官洲街、华洲街等街道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题调研,相关街道分管河长制领导、街级河长办负责人、纪工委书记、监察站负责同志、村(居)级河长代表参加。

  调研中,区河长办、区纪委监委提出工作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预防河涌返黑返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为迎接下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做好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二是源头治污要落实到网格,加强河涌边建筑垃圾堆放、河涌两岸垃圾渗液、污水偷排直排、畜禽养殖等排查整治,各级河长加强培训提升问题溯源能力,做到三个明确,明确目标要求、明确职责、明确方法;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紧盯问题不放,落实三级监督执纪机制;四是强化联合联动,街道内部强化城管办、执法办、环监所的协调沟通,主动与区水务、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效能;五是大胆探索创新机制,采取最优行政执法,设立人民监督员,街道纪工委强化同级监督等制度,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河长制工作亮点创造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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