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指南
“四上”企业,是指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符合“四上”企业申报标准的企业,需要及时申报入库、纳入统计。
一、申报时间
新开业单位每月5日前申报,往年开业单位每年年底申报。
二、申报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性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三、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工业还需提交:1.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附件3);
4.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改或工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建筑业还需提交:1.建筑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近期合同台账,近期工程合同关键页(含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甲乙方名称、合同金额、建设地址、合同性质、合同签订日期、工程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等)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还需提交:1.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过期或无资质的提供企业说明)
2.经营范围前三项不含“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等字样的,提供房地产开发税收证明或购地凭证。
批零住餐业还需提交:1.主营互联网零售的提供网店截图,线下零售的提供实体店照片;
2.营业执照不含主要业务活动等情况的提供企业说明。
服务业还需提交: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到所在街道统计机构,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街道统计机构。
四、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