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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统计局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

发布日期:2022-01-17 11:42:29 来源:海珠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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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精神,1月14日上午,海珠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中心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会。

  参会人员原文学习了《监督意见》,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别作表态发言。刘凤娥局长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监督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统计工作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提高对《监督意见》重要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监督意见》的精神实质及内涵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对《监督意见》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和局内干部职工的专题学习,推动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把有关精神传达到位,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依法治统”,压实责任,加大统计数据监测和执法力度,构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推动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协同、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与经济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好统计监督作用;五是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相关指标的测算和分析,真实反映海珠区高质量发展成效。

  (专业统计科 吕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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