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 为经济普查保驾护航
海珠区统计局局长 李启后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法律的监督和指导。时至今日,《统计法》已颁布40周年,作为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统计法》在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恰逢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和“集中盘点”。如何在经济普查中宣传贯彻《统计法》精神,用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数据,全面、客观反映新时期海珠区高质量发展成果,以下结合日常工作实践,谈谈本人的几点看法。
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筑牢依法普查的社会基础
《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登记阶段,海珠区始终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依法普查知识,通过发放清查告知书、派发宣传折页、制作宣传视频、张贴海报横幅、发送普法短信等方式,打通统计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让普查对象认识《统计法》、支持统计工作、配合经济普查。
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贴近群众,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才能使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海珠区经普办精心制作了猪猪侠普查员系列视频,猪猪侠作为海珠本土动漫明星IP,穿起五经普马甲、佩戴普查员证,化身普查员为海珠区五经普代言,向公众介绍经济普查的法律要求、普查流程等知识。这种宣传方式让人眼前一亮,是五经普与二次元文化的奇妙结合,统计法知识在轻松愉快的过程中被公众接受,逐渐深入人心。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南方+、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猪猪侠普查员系列视频受到网友们的广泛喜爱,在广州市五经普短视频评选活动中荣获特等奖。
2023年12月,海珠区经普办在海珠区宪法主题公园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向辖区企业和居民发放《统计法》普法手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统计法和经济普查的咨询,并设置有奖问答环节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使调查对象充分了解统计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知晓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活动得到市民的热情参与,有力促进了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推动《统计法》精神实质深入人心。
二、大力强化源头数据治理,夯实依法普查的基层基础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是检验经济普查工作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坚持依法普查,就必须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把“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这一根本要求贯穿于普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海珠区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普查方案要求,组织普查员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经济普查的基础力量,承担着核实普查对象、普查入户登记、现场采集数据的重要任务,普查人员素质直接关系普查质量。海珠区通过加强普查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和调查水平,及时发现并预防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夯实普查工作质量。早在筹备经济普查时,海珠区发文要求各街道规范做好两员选聘管理,把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普查工作经验或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业务骨干选聘到普查队伍。在清查登记、普查登记阶段,分街道、分批次组织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累计组织培训43场次,培训人数2066人次,做到两员培训全覆盖,确保普查员掌握普查业务流程、入户技巧、数据审核要点。
无论清查登记阶段,还是普查登记阶段,海珠区着力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强化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功能,对普查数据进行在线“即采即审”,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和多种分析方法开展审核评估;规范数据操作流程,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原始台账,妥善保管统计资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出有据”;组织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抽查,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对象进行数据检查,前移审核关口,及时发现问题,把握源头数据质量。
三、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依法普查的实践基础
海珠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依法普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肃普查法纪,严格普查执法检查,对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普查生态。
海珠区将经济普查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由46个部门、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依法普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本人连续多年为区委党校处级干部任职/进修班、头雁班学员讲授统计法课程,以身作则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在干部任免、干部考核中推进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海珠区全面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依法惩治统计调查对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2023年对61家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全面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威慑力,筑牢“不敢”造假的制度防线。同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新增3名统计执法人员,有效充实了统计执法力量;派出执法骨干参加市区联动统计执法专班,参加市统计局、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2024年,海珠区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法治改革,为推进海珠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