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海珠区委统一部署,市区委巡察第22组从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对区投资促进局党组开展巡察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和《海珠区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投资促进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02232872(上班时间接听),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海珠区委巡察办转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3组”(邮编51030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18002232872@189.cn
中共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3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