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部门要闻

海珠区启用全网办施工许可后 率先完成了首例施工许可审批案件

发布日期:2018-08-20 15:40: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统一启用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和审批推送系统的通知》(穗建质〔2018〕1341号)的文件要求,海珠区自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起,全区统一启用修订后的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和施工许可审批推送系统,通过质量安全监督报监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建立无纸全电子审批推送系统等方式,实现申请单位“零跑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这也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的重大举措。 

  该项改革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以减事项减材料、降低制度性成本、切实服务企业为着力点,通过“三个一”(即全区统一使用“一个指南标准、一个施工许可审批系统、一个质量安全报监推送系统”)实现一次申报,同步审核,无纸化“全网办”,深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海珠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海珠区实行报监材料并入施工许可审批中,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审批部门网上审批,同时审核完成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信息同步推送监督机构,两项工作实现一次申报、同步审核,全过程实行网上办理,无需现场递交资料。此外,通过全网办模式还可为归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源头数据,为统一全市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海珠区实行了全网办施工许可和审批推送系统后,系统收到广州福铭置业有限公司、广州福川商务有限公司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网上办理申请,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从收到申请到完成审批,用时仅3个工作日,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据统计,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纳入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后,办事指南由2个缩减为1个,应提交资料由21项缩减为8项(其中多项可承诺),缩简资料达61.9%,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大幅压缩64.3%。(区住建水务局 龚海鹏、秦德胜)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