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海珠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特此通知。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黄美妹,联系电话:34229772)
海珠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说明:海珠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