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海珠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城管和执法局反映。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海珠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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