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224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志懋酒店地块(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22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6日。
五、本项目已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并编制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本次征收范围内不涉及历史建筑等保护名单。该报告已按程序进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并公示。
六、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22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