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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街积极做好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宣传

发布日期:2017-11-17 08:53: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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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相关工作要求,新港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在新港西路142号穗发花园内设置咨询台面向群众现场宣传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户外宣传,充分利用辖区小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开设咨询台,现场为群众解读《广州市租赁住房标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二是窗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派发宣传资料单张,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新规,进而使用新平台办理房屋租赁业务,达到便民的目的。三是多种宣传,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广州市租赁住房标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及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图。(新港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梁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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