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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1 15:17:27 来源:海珠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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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5〕2号),现将相关补助资金转下达给你们。资金收支科目、管理要求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收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三、此次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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