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瑞综执处字〔2024〕第62号)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2025-01-24 11:28:16
来源:瑞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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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于2025年1月14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瑞综执处字〔2024〕第62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010525000000031047)。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瑞兴大街海珠智汇科技园A5栋3楼)签收以上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穗海瑞综执处字〔2024〕第62号).pdf
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010525000000031047).pdf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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