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何永炽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8 11:12:47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分享到:
浏览量:-
2024年12月21日晚,海珠区跃进二巷一楼房某单元突然发生火灾,其邻居退休人员何永炽发现后,奋不顾身冲到现场,先后用了十多个灭火器,成功压制火势向厨房煤气管道、天井方向等蔓延,防止火灾影响进一步扩大,为消防部门的到场救援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由于火势太大,何永炽在救火过程中右手烧伤,并吸入浓烟,经送院诊治为二度烧伤。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海珠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拟确认何永炽为见义勇为人员,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6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17758。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510000。
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