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黄建华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1 16:48:55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分享到:
浏览量:-
2025年1月1日凌晨5时许,广州公交集团公司出租车司机黄建华驾驶出租车经过广州市海珠区金谷广场路口时,被一男一女截停,两人上车后,突然有一身穿红色衣服的醉酒男子拉住右后门不让关门开车,与车上的男女发生口角,准备将男乘客强拉下车。黄建华司机劝导双方不要争执,红衣男子不听劝,突然拿出一把折叠刀刺伤男乘客的脚部,司机大声呼救,随后,闻讯赶来的广场保安员合力将肇事男子制服。民警随后到达现场,黄建华积极协助民警找回肇事男子丢弃在沙井盖下面的凶器,并快速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防止伤口进一步恶化。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海珠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拟确认黄建华为见义勇为人员,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4月1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17758。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510000。
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