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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3-27 17:34:58 来源: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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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6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海珠区委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2024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职尽责,对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全面落实。

  二是明确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检视,各级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一级抓一级,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整改实效。区委积极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强化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监督作用,对巡察整改实行全方位监督,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全面彻底。

  二、强化政治担当,逐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措施

  (一)关于政策环境方面

  1.统筹协调机构运行不畅的整改

  及时调整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暖企走访活动,及时回应解决企业诉求,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2.营商环境改革迭代升级和方案推进方面的整改

  2023年12月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紧跟市改革方案迭代升级步伐,做好政策衔接和制定工作。

  3.政策覆盖面不广的整改

  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联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共同提升政策普及率。将相关政策申报通知通过网站等渠道宣传,多管齐下扩大政策覆盖面。

  4.奖励力度小、人才公寓条件高、免租期短等方面的整改

  超前谋划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积极向上争取,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市和区按照1:1的比例,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大模型企业和人才发展。通过盘活闲置资源、积极向上争取、调动市场力量等方式,多渠道解决企业员工安居问题。

  5.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范围较窄、人才绿卡政策设置标准过高等方面的整改

  一是为进一步拓宽支持产业的范围。经过深入调研,明确我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建设目标。增加大模型应用、合成生物、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等为代表的新产业为我区支持发展的产业,明确鼓励支持纺织服装、医药健康、智能终端、精密设备4大柔性智能制造产业和绿色智能建筑、智能制造升级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现代化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运营管理6类生产性服务业。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市人才绿卡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将区重点项目、总部企业、重点扶持产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单位的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人员以及有关政策支持的人才纳入申领范围。

  6.部分新业态无专项扶持政策,应用场景开放缺乏平台建设支持措施,部分细分项目无奖励规定的整改

  一是组织产业调研,深入了解行业企业的发展需求,聚焦本区大模型、集成电路、数字营销等新业态出台产业政策。二是建设各类适合数字经济场景应用的平台。在纺织服装领域,支持企业推出服装AI大模型,打造服装数智产业园。在智能制造领域,打造数字化工厂和生产全链条一体化管理数智园区。在数字教育领域,大力支持企业打造智慧教育平台。在政务服务方面,2024年启动海珠区政务云脑大模型示范应用建设(一期)项目,支持数字领域应用场景建设。三是在新制定政策时注重补短板,明确针对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进行对应奖励支持,专门设置“新生产经营奖励”,即对大模型通过备案等予以奖励;设置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创新补贴,对开展新型智能计算芯片、新型存储器、开源处理器等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的企业给予奖励。

  7.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力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明确“个转企”工作流程,召开“个转企”政策宣讲会,解答个体工商户对工商登记问题、税务问题的相关疑问。开展“个转企”巩固行动,将辖区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进行分类培育,分阶段逐步培育壮大。二是加大都市工业企业升规培育力度,不断培育企业升规纳统。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宣讲、沙龙路演等多种形式,进园区进楼宇宣讲省市区支持企业升规纳统政策。

  (二)关于法治环境方面

  8.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不彻底的整改

  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严禁在负面清单以外违规设立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或者违规设置准入障碍。推进“一网通办”,支持企业和群众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查询进度和获取结果,对审批全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9.临商证明办理问题的整改

  到情况反映比较多的街道调研,了解商户办理场地证明的具体细节,根据调查情况研究实施办法,形成解决方案。目前该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10.投资停车设施,遇到规划审批受阻情况的整改

  加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审批的政策指引,召开规划资源领域“惠企利民四个批次措施”政策解读会,宣讲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要求。多渠道广泛宣传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成功案例。设置“惠企利民”专窗服务,提供一对一现场咨询服务,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指引企业规范有序办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事项。

  11.部分审批窗口未落实“一次性告知”的整改

  一是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意识。严格制度执行,向涉及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和街道再次强调“一次性告知”等服务规范要求,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法规条例。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办事指南自查自纠操作指引》,细化19项标准,组织各职能部门加强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确保企业群众在省政务服务网能一次性获取办事所需的流程和材料清单等。以智能审核、电子证照调用、联审联办等便捷方式,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12.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审批时间“明减暗增”的整改

  一是市、区联动研究修订地区城市总设计师制度管理办法,提出16条管理措施,对地区总师技术服务实施全流程管控。二是通过规定总师审查时限、强化并联审批、提供主动服务等措施,大幅度压缩项目的审批时长,规划审批耗时从平均近2年缩短至6个月。对总师审查流程和时限要求进行优化调整,从原来的不限时、多轮次反馈改成最多2个轮次、10个工作日反馈意见。

  13.行政执法检查缺乏统筹协调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区行政执法检查统筹协调。召开2024年度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筛选区内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等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

  14.部门对企业消防安全来回检查,标准要求不统一的整改

  一是加强统筹计划。印发工作规范,明确区、街分工和职责范围,统一检查标准,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原则,由相关部门、街道开展联合检查。积极发动企业通过粤商通APP线上自主完成消防安全承诺和自查自改,及时公开消防抽查事项和抽查结果,坚持无事不扰,有效减少来回检查次数。二是制定统一标准。统一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消防器材摆放检查标准,统一全区厂房、仓库改建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统一制衣厂、自建房、出租屋、专业市场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15.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检查频率过高的整改

  制定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压减现场检查频次。引入医疗机构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根据医疗机构信用分级结果,按照随机抽查比例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完成季度、年度和专项自查,线上核查医疗机构执业管理。上级下达的专项检查,采用一次现场检查完成多个专项内容,有效减少行政机关对企业检查频率。

  16.检查加油站频率过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整改

  由属地街道牵头,严格执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检查响应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科学制定和优化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以联合检查方式为主,减少多头重复检查,科学压缩检查次数和单次时长。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实现高效能的“自我监管”。

  17.监管手段措施落后、政企之间沟通联动不足的整改

  依托国家、省的监管平台开展网络监测,及时处理涉网违法线索,使用“公证云”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固证,提高监管效率。推动平台企业实现“亮照、亮证、亮标准、亮规则”,目前辖内电商平台均已公示证照。通过举办相关法规宣贯培训会议等方式,提升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的遵法守法意识。对网络平台企业采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措施。优化线上消费纠纷处理,授权企业通过12315平台在线自行解决消费纠纷。

  18.网络侵权、跨区域侵权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的整改

  将打击网络侵权违法行为列入双打重点工作,对网络侵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结合每年的“4.26”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政策法规宣贯和服务指导。与全国153家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共同发起单位,参与县域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协议签署,探索协同保护、执法协作等机制。加大对跨区域侵权行动的打击力度。

  19.交通运输业运营有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线索摸排,抓好约谈提醒。区住建局牵头开展摸查,收集客运大巴车涉及辖区、路段、上下客地点及时间等线索。约谈网约车平台企业和租赁企业,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把好驾驶员的准入关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驾驶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二是强化巡查整治,形成震慑态势。以海珠客运站进出站检查为重点,加强对客运大巴车运营资质证件、线路牌、出站登记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的核查。联合市交通执法部门重点围绕有客运大巴出入路段,以及网约车活跃区域开展秩序规范巡查。

  20.民宿、公寓等无证经营问题的整改

  区文广旅体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联动加强无证民宿治理的整改工作。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加强对全区民宿、公寓等临时住宿场所常态化检查及集中清查。强化规范场所纳管,主动对接上级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程序,在“粤居码”小程序上线网约房模块,由经营者自主申报。通过日常走访动员符合申领条件的经营者申领“网约房”账号,主动将企业纳入政府部门日常管理。

  21.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后出现虚假登记企业的整改

  严厉打击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行为,从严处理虚假登记案件。对虚假登记市场主体进行集中清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个人信息认证机制,完善事后救济渠道。

  22.涉企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偏低的整改

  全面梳理复盘,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定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查询,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提高执行到位率。区法院成立执行事务专门团队,集中力量提高涉企执行案件的执行质效。

  23.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未达上级要求的整改

  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立案当事人时积极宣传小额诉讼经济、高效的优势,在立案阶段强调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案件的案件“应立尽立”。严格程序转换,严格审限管理,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繁简转化、延长审限等审批流程的工作。

  24.未及时出具鉴定、评估结论导致案件长期未结案的整改

  区法院建立长期未结涉鉴定案件定期督办制度,加强诉前鉴定,强化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诉讼流程管理,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部署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集中攻坚行动,梳理、排查涉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情况,健全案件督办机制,动态清零。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定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评查,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整改情况纳入各业务部门和员额法官办案绩效考核。

  (三)关于市场环境方面

  25.企业办税难、手续比较繁琐、耗时较长等情况的整改

  通过事项扎口管理、内部高效流转,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降低办税成本。大力推行“同城通办”和线上线下业务“一口进、一口出”,避免纳税人多处跑动,积极推动税费业务通过线上“非接触式”办理。提升审批质效,在发票分级分类管理和数电票赋额规则基础上,归集相关政策文件和操作手册“工具书”,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升一线审批人员熟练政策和操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退尽退,大力推动税惠政策“直达快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实现95%以上事项“免备案”。上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智能退税,实现汇缴退税智能分类管理、小微企业无感退税。

  26.城中村水电费收费乱问题的整改

  开展加价收取水电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摸排城中村出租屋、出租单元以及产业园区,开展“一园一档、一栋一档”底数建档。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培训、集中政策宣贯会等方式,解读村社应履行的义务和违规加收水电费的法律责任。加大水电价格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从上门摸查及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息中排查线索,进行核实并加大查处。组织开展村社专项财务检查,严查使用不合规票据代收水电费行为。强化“行纪衔接”,形成整治合力,深入核查涉农街道村社水电费问题线索。

  27.未充分利用辖内科研院校聚集优势推动与民营企业产学研合作的整改

  加大对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支持力度,组建一批由龙头企业主导、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技术创新联盟。指导民营企业对接辖内高校院所,筹备成立广州合成生物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财经大学共同打造政产教融合发展新能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聚高地、共建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育基地。

  28.部分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滞后的整改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效统筹各方力量,按照“建成一片、完善一片、规范管理一片”的工作目标,加强现场巡查、现场协调、现场整治、现场解决力度。大力推进市政道路开发建设,通过优化交通组织、缩减施工围蔽、完善交通设施、清理违停车辆等措施,提升来往车辆通行效率和行人通行安全。

  29.对接上级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力度不足的整改

  与上级基金加强合作搭建投资基金,撬动资金杠杆,推动优质项目的投资招商工作。积极与上级国企发挥市区联动效应,联合市场化投资机构,放大资金杠杆作用,助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联合省市平台举办产业招商峰会活动,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合作机制,强化国有资本投资效应,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保障国有资本精准流向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大力支持天使期、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

  30.现有物业状况不理想难以满足高成长企业需求的整改

  一是积极建设优质产业载体,快速有效增加综合性物业载体规模。升级活化区内现有村集体物业,强化村集体物业产业导入,重点导入高端智造产业及配套商业项目,改变原有低端业态。二是实施老旧零散物业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国有大型老旧物业进行专业化升级改造。通过源头成本减免、建设优质低价载体、合理控制村集体物业成本等多项举措,为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31.“入场费”等潜规则收费的整改

  组织街道开展核查,督促经济联社对在合同中收取场地设施建设费用、煤气工程设施费用的情况立行立改。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合同条款设定要求,不得设置“入场费”等额外费用条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审核把关,严格审核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收取的合理性及收费资质,不再设置交易底价以外的收费项目。组织到各涉农街道开展走访检查,检查联社(经济社)账目,并加强对联社(经济社)干部的宣传教育。

  32.落实政府减租倡议不到位的整改

  组织各涉农街道摸查疫情期间农村集体租金减免情况,对辖内联社减免情况核查,明确由街道指导联社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继续落实减免申请,督促相关联社立行立改,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支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措施开展企业帮扶工作。

  (四)关于政务环境方面

  33.走访企业主动宣讲优惠政策较少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部门、街道分工及对口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对全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现每季度全覆盖暖企走访。全力推动解决企业诉求。组织召开安商暖企工作业务培训会,培训海珠合伙人一本通、产业政策等内容。各部门、各街道在走访服务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产业政策宣讲,聚焦企业诉求实实在在开展服务,并动态跟踪协调企业诉求形成闭环。

  34.掌握民营企业法律需求不够及时、服务企业较少的整改

  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治建设满意度线上调查,摸查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企业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组织各街道开展“法治助企”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依托海珠区琶洲法律服务集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现有法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法律和政务服务。建立共享法务机制,为我区初创企业提供“全覆盖”“精细化”“定制式”共享法务服务。

  35.面向新业态、新业务提供司法服务缺乏针对性的整改

  联动共建,优化营商环境。区法院与区投资促进局联动,为新业态项目提供法律指导,建立案例指引制度,提供涉企纠纷的典型案例。共建新业态普法教育基地,成立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建设区“新业态人社心港湾”服务驿站,多形式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共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36.企业外迁有关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常态化外迁企业服务机制。在获知企业有外迁意向时,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及时开展暖企走访;对确定外迁的重点企业,了解外迁原因,作为后续开展企业迁移分析的数据支撑。二是深入分析企业外迁原因,落实暖企惠企措施。举办多场“海珠合伙人”系列生态大会,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瞄准企业痛点堵点,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服务。发挥特色产业带动和吸引作用。加紧实施针对性措施引进优质项目、留住本地企业,持续做大本地产业集群。

  37.部分干部廉洁意识淡薄的整改

  一是持续强化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与监督管理。举办全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廉洁意识。紧扣节日腐败、“四风”突出问题,发布节日廉政提示,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上线“监督一点通”监督平台,对群众投诉即收即办、快速处置、限时反馈;组建“扎根社区”人民监督员工作队伍,随时报告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党的自我革命的支持度、参与度。

  38.村社干部被“围猎”问题频发的整改

  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干部监督力度。聚焦城中村综合改造提升等涉及村社干部履职的重点工作,着力破解城中村改造痛点难点,完善“四维一体”村社监督保障体系,针对性制定村社监督清单和流程图,确保监督全覆盖。加大查处村社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增强执纪执法震慑效应。强化对村社干部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村社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

  39.“躺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

  开展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成立问题处置专班,围绕“新形象工程”、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系统整治。建立常态化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设立基层观测点,深化蹲点调研,动态摸排问题,动真碰硬纠治。

  三、突出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各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每条建议作为长期的“必答题”来抓好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二是持续抓好跟踪问效。坚决防止“过关”“止步”思想,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整改期间出台的制度机制,持续用力抓好落实;对“疑难杂症”问题紧盯不放,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企业服务优的发展环境。

  三是持续推进成果转化。坚持把推进巡察整改纳入全区工作大局,把抓巡察整改与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工作举措,奋勇当先,开拓进取,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海珠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广州实践中走前列、挑大梁、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9088252;通信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999号海珠区纪委监委(信封请注明“对广州市海珠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10399。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

2025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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