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通知公告 > 其他通知

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14:25:20 来源:海幢街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原行政执法人员曾晓玲同志因不慎遗失《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编号19010296916,执法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声明作废。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7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