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9 16:41:03
来源:海珠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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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5〕1号),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9469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城中村改造补助资金465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819万元。资金收支科目、管理要求详见附件。
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年内形成支出。并对照粤财建〔2024〕87号文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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