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新港街道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办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15:41:25
来源:新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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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核发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现将我街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办理时限公布如下:
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若需公示的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海珠区新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海珠区新港西路38号之二),咨询电话:34296861。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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