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公布海珠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1 11:57:13
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分享到: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调查力度的通知》,我局组织普查队伍进行实地调查,并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经论证,我局拟对龙吟大街20号红砂岩古井、“新滘公社小洲大队”门楼、“小洲石拱”桥共19处建、构筑物(见附件)认定公布为海珠区不可移动文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2025年5月21日至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4楼文博科
邮政编码:510220
联系电话:020-34268891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附件:拟认定公布海珠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拟认定公布海珠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