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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8 16:22:20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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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师资格申请人:

  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通过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

  二、申请邮寄取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证书将于2025年6月5日通过邮政EMS寄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查看物流信息。

  三、现场领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一)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9:10-11:45;下午:14:10-17:45)。

  (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同福东路486号1楼大堂)

  (三)注意事项:

  1.以社会人员身份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件。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申请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领取证件。

  3.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除申请人必须出示的材料外,还需出示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参考附件3)。

  4.未能在上述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可在7月31日前每周周一、周二(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前来领取。

  四、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由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负责,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温馨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档案材料,应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请直接将信封交由本人的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的个人档案。如有疑问,请咨询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020-89617235。

  附件:1.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邮寄领取人员名单

             2.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现场领证人员名单

             3.委托书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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