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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关于做好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15:40:31 来源:区科工商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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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广州市商务局扶持资金管理操作流程指引(试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权下放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穗商务函〔2022〕150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穗商务函〔2022〕16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在我区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根据申报业务类型,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企业端)中登统相应业务数据;

  3.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期限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其中,

  1.服 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项目:以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时间为准;

  2.在岸服务外包项目:以发票(或收入凭证)时间为准;

  3.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认证、认定荣誉称号:以获得认证、荣誉的有效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三、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1.对支持期限内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开展服务外包在岸业务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企业可同时申请服务贸易进出口业务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业绩奖励。具体档次及标准见下表:

  业务额(万美元)

  最高补助金额(万元)

  10000(含)以上

  100

  8000(含)-10000

  80

  6000(含)-8000

  60

  3000(含)-6000

  40

  1000(含)-3000

  20

  100(含)-1000

  10

  50(含)-100

  5

  2.对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3.对我市获得国家级机构认定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荣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申报材料。

  1.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请书(附1:含封面、申请表、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专项申报材料。

  1.服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项目

  (1)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复印件):

  ①提供支持期限内本单位服务贸易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5份涉外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银行出具的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以及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其它涉外服务合同、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以及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应随时备查。

  ②提供支持期限内全部涉外服务合同(或协议)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银行出具的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以及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

  (2)技术进出口企业还应提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售付汇记录需有银行填写结汇记录并盖章)以及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

  (3)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附2)。

  2.在岸服务外包项目

  (1)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复印件):

  ①提供支持期限服务外包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5份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及其发票(或收入凭证)。其他服务外包合同及发票(或收入凭证)应随时备查。

  ②提供支持期限内全部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和发票(或收入凭证)。

  (2)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情况表(附3)。

  3.申请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认证、认定荣誉称号(范围见附6)的企业或园区需提供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情况明细表(附4/附5)。

  五、有关要求

  1.企业(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胶装,超过1.2厘米厚度的应在侧边标注企业和申报项目名称。电子版材料以企业和项目名称做文件名,内容包括整本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所有表格的Excel格式电子文件。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27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号窗,电子版申报材料于6月3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aizhukegongkouan@163.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同一个企业(单位)申报多个项目,需按材料要求(基本材料+具体项目材料)分项目申报,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申报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不同内容用有色纸相隔。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合同与对应的单据证明应装订在一起。

  4.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1.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书

             2.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

             3.企业在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

             4.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情况明细表

             5.企业获得相关认证情况明细表

             6.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国际认证及认定荣誉称号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2025年6月9日

(联系电话:区科工商信局:34078124;区政务中心:6666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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