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通知公告 > 其他通知

环岛路(滨江西路~厚德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6-08-16 11:18: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2006年3月18号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环岛路(滨江西路~厚德路)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本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总投资4771万元,北起滨江西路,南至厚德路,路线全长592m,宽度26m,双向4车道,行车速度30km/h,城市次干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现状,评价两侧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道路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完成通车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道路在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完成通车后所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道路两侧涉及的居民、单位等。

        征询主要事项:关注本项目道路经过区域内的公众,可针对拟建路段两侧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道路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该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公示地点、方式:采取网站公示和现场选点张贴的形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岛路(滨江西路~厚德路)工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0-34150051

        六、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联系方式: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63613-8889,传真:020-83377209

        E-mail: 103549604@qq.com

 

 

 

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