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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福片区升级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7 17:13:44 来源:龙凤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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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荔福片区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3、项目地址:龙凤街道辖区范围内,荔福路 28 号、28 之一、28 号之三、 30 号之一、 32号东栋、 32 号西栋、 34 号;荔福路一街 1、2、6、7、8、12、13、14 号;荔福路二街二巷 1、2、3 号;荔福路一街三巷 1、2、3号;荔福路二街三巷 1 号;荔福路二街四巷 1、2、3号等。

  4、建设内容:项目拟对整个片区的智慧社区、智慧安防等方面提升整治。建设及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楼宇外立面脱落破损进行安全修复,道路修复、社区智能化提升、智慧照明设施完善、排水系统疏通升级、“三线”整治等,利用智慧化技术,给老旧社区赋能,提高社区人居环境。

  5、项目建设范围示意图见附件。

  6、建设性质及投资规模:改建项目,总投资暂定3928.2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区级财政资金,拟申报政府专项债。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本项目从 2022 年 10 月开始,至 2024 年 12 月竣工交付,总实施工期共 27 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建议。

  三、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苏洁     

  联系电话:020-89568053

  邮箱:lfjzzb@126.com

  附件:荔福片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范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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