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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区委党校工作动员会

发布日期:2023-03-23 12:20:41 来源: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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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2023年3月21日,海珠区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区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潘卫东、副组长何隆、区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谢文洪主持会议,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唐吉元及有关同志列席。

  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潘卫东作动员讲话,强调:一要提高站位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要明确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围绕“三个聚焦一个加强”,通过多种形式畅通巡察组与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推进;三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巡察监督,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代表校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表示:一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自觉诚恳接受监督检查;二要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创造良好巡察工作环境;三要接受监督,认真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四要提振士气,加快发展,努力打造一流区级党校。

  本轮巡察现场巡察工作时间约两个月,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0223287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接听);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海珠区委巡察办转海珠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1030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18002232872@189.cn。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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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潘卫东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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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代表校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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