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7 18:39:19
来源:南洲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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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何俊毅等四位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无法回收行政执法证件(共4个),现予以声明作废:
何俊毅,证号:A518942,有效期:2027-04-19。
张楚涛,证号:A458095,有效期:2026-03-18。
翁泓生,证号:A518943,有效期:2027-04-19。
温广平,证号:A238919,有效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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