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声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9 11:53:56
来源:凤阳街道办事处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街因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件(共1个)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执法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原持证人员姓名:吴亮志;行政执法证编号:19010296751;有效期日期至2026年5月31日,现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