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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11:33:15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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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单位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声明作废:

  林坚,执法证编号:19010230566,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证有效期:2026年1月26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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