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11:33:15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单位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声明作废:
林坚,执法证编号:19010230566,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证有效期:2026年1月26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