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4-05-14 10:23:07
来源: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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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在职执法人员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公告:
执法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原持证人员姓名:程志勇;
行政执法证编号:19010236013;
执法证有效期限:2026年12月20日。
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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