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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王世龙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5 18:27:43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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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16日10时许,同福西路97号顺丰快递负责人王世龙在门店工作时,发现一名女性群众神色慌张,声称要将两条价值2万多元的金条寄给儿子,并当场打开手机在一个APP平台上进行搜索。经耐心了解,该平台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诱导群众寄出家中值钱物品,王世龙随即进行劝阻,但该群众坚持要寄出快递。无奈之下,王世龙先按流程开单为群众办理业务待其离开后,立即拨打电话求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并会同民警对寄件群众进行多方教育劝导,使其认识到被骗并取消寄件,及时挽救了群众的大额财产损失。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海珠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拟确认王世龙为见义勇为人员,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9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17758。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510000。



  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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