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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邝平龙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6 14:39:15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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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9日17时,海珠区保安服务公司赤岗中队保安员张明盛在海心桥巡查时,发现桥南面区域一男子形迹可疑,正准备前去询问时,该男子突然将手机向其扔去并翻越栏杆跳下珠江,由于情况突变,张明盛虽第一时间冲上前仍未能及时阻止,于是使用对讲机上报值班主管请求援助。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值班主管邝平龙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场开展救援工作,安保主任高伟军抛出救生圈呼喊落水者抱住救生圈,使用水警部门联动对讲机呼叫支援,安保人员倪璿淞、朱峰驾驶冲锋舟赶往落水地点实施水上救援,并将男子救上冲锋舟,后在水警帮助下,众人合力将落水男子救到岸边。经检查,该男子身体无大碍,由属地赤岗派出所带回处理。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海珠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拟确认邝平龙、张明盛、高伟军、倪璿淞、朱峰为见义勇为人员,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17758。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510000。

海珠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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