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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11-15 15:15:20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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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11月14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在海珠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志勇主持,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徐道英作动员讲话,随后陈志勇同志代表分局党委作表态发言并提出配合巡察组工作的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谢强,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局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徐道英同志指出,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的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并就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配合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分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一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二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市委第四巡察组将结合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所承担的职责使命,围绕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内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情况四个方面,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徐道英同志强调,巡察工作是市委第四巡察组和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分局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如实反映问题,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随后,陈志勇同志表态,分局党委坚决拥护市委决定,将全力支持、配合、接受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确保巡察工作取得预期实效。一是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分局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警动员,毫无保留地完成好巡察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主动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党委将把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严肃认真对待,严明工作纪律,严谨细致安排,确保整个巡察过程有力有序展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要求。高度重视、虚心接受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立行立改,与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根据广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17日,对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海珠区公安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含已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设以下信访举报渠道:

  一、值班电话:18122212111(工作日9:00-18:00);

  二、邮政信箱:广州市A105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10046;

  三、互联网电子信箱:swxcz4@gz.gov;

  四、“广州扫码巡”信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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