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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采购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厂家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11:46:45 来源:滨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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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对采购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厂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或参选方通过资格审核后,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将组织评审委员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以综合评审方式就价格、技术、商务、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审,选取项目受委托方。

  一、项目名称: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采购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厂家服务

  二、项目招标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9012185。

  三、项目概况: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采购对滨江街道直接管属的环卫作业车辆(附1)定点维修厂家进行采购。

  四、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采购项目招受委托方1个;

  (二)招标内容:采购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修厂家服务项目,数量1个;

  (三)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为按需求提供服务,即中选/中标的单位在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后,在一年有效期内根据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提出环卫作业车辆维修、抢修复、保养、检测等需求而多次提供服务,且以按实、按量、按次结算每次的有偿服务费用(含税)。

  五、服务地点及完成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为滨江街道行政管理范围内。完成服务时间为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一年内完成。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报名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

  报名时须递交材料: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声明(附2)(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投标时须递交材料: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投标/参选方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将有效的投标/参选价格表(包括:维修零件和人工工时单价)、厂家维修资质、厂家维修技术获得奖项、高级维修技术人员的技术资质或维修技术获得奖项、与外单位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密封好)等材料,带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配合综合评审工作。

  对没能按时按点递交投标/参选材料的投标/参选方,招标方有权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视其主动放弃投标/参选权。

  八、报名并递交材料地点

  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办公室(海珠区东沙街91号二楼)

  九、资格审核条件

  (一)投标或参选方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在本公告发布时,服务方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服务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投标或参选方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虚报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或现场告知取消报名资格。

  十、受委托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或参选方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所将组织评审委员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选取项目受委托方。

  综合评审过程中,必须有3方或以上同类型经营范围的适格主体参与竞选,通过比选价格、技术、商务、质量和数量等选取被委托方;彼此以自愿、平等为原则,签订相应协议后确定委托与受委托的合作关系。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或参选方不足3方;报名投标或参选方不足3方的,招标人在确认正式受委托方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项目综合评审时间和公布中标/中选方式

  (一)综合评审时间将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的次日始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布中标/中选时间将在完成综合评审的次日始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海珠公众信息网,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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