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江南中街道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级关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社区颐康站运营建设,街道现需遴选贵德东、聚龙两个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机构,欢迎有资质单位报名参加本次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江南中街贵德东、聚龙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
(二)项目场地:街道提供场地。
1.贵德东颐康服务站:海珠区复兴十巷24号;
2.聚龙颐康服务站:海珠区江南东路39号。
(三)项目内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助餐配餐、医养康养、日间托管、适老化改造、健康教育、文体娱乐等优质服务项目,同时探索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开展认知症风险初筛、健康评估管理、智慧养老等特色项目。
(四)项目周期:项目协议期为三年。
(五)项目经费:街道免费提供场地,不提供运营经费。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要求,为我辖区内长者提供服务产生的服务补贴,街道经核实后按照财政拨付流程规定申请。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对象
海珠区江南中街贵德东社区、聚龙社区老人,在满足辖区前提下,经街道同意,可适当辐射周边地区。
(二)场地要求
满足社区颐康服务站设置要求,适老化升级改造费用,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公益活动保障费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社区居家养老、医疗、餐饮等各类专项服务的法定资质;
2.具有良好信誉、诚实守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违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机构截图及加盖公章);
3.具备相应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和能力,为周边社区常住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日托、上门服务,提供一站式和到户式综合养老服务。
4.应按照养老机构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每个站点配备1名养老服务向导,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工。
5.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购买机构责任保险。
6.应及时按政府部门要求进行有关登记或变更,通过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向所在区民政部门办理备案。
7.建立服务场地风险防范制度,服务场地配置实时监控等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营期间,应守法经营,必须按有关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如因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或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造成的一切损害损失,由运营机构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8.建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保、意外险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每年向街道提交经营情况报告。
9.不得以本项目的经营权向第三方进行分包、转包、担保、保证、抵押、融资、贷款或其他有损害街道权益的行为。
四、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质;
3.报名企业的项目业绩资料;
4.运营方案。
以上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材料须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须一式三份,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由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况的,街道有权终止运营合同,取消其运营资格,收回提供的场地,运营商需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损失:
1.发生歧视、侮辱、虐待服务对象等行为的;
2.出现安全事故、严重伤害事件及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
3.被上级部门通报或考核不合格,整改仍不合格或不符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
4.因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评估时没达到良好等级以上的;
5.运营期间,如未按承诺开展相关服务的,经街道书面通知整改仍不达标的,街道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限,责令立即搬出,对全部投入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6.不履行合同所确定的义务,或擅自解除合同的,对投入的各项设备及装修等,归街道所有。对因此影响项目运作的,街道有权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海珠区青竹大街32号江南中街道办事处105室;
(三)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020-84411425。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