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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南华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5 16:06:34 来源:海幢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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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区对于城市更新改造的规定以及相关工作计划、文件的要求,为提升街区的人文感和舒适度,营造高品质的空间环境,现对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南华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

  (一)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

  (二)南华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

  三、改造范围

  (一)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改造范围北至南华路(不含南华路),南至同福路(含同福路沿线),西至漱珠涌,东至江南大道。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范围为39公顷。

  (二)南华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改造范围北至珠江,南至南华路(含南华路沿线),西至漱珠涌,东至江南大道。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范围为12公顷。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经区发改部门正式立项批复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结算资料并经财政审核同意后付清费用。)

  五、建设规模

  (一)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二)南华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六、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

  (1)梳理项目背景,编制依据和政策要求,明确调查评估内容和目标。

  (2)梳理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对调查评估范围地块的要求。

  (3)对项评估范围开展历史研究,收集相关文献资料,调查分析范围内的历史风貌和格局特点。

  (4)对评估范围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包括核查评估范围内已确定自然山水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街巷、历史水系、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查漏补缺,调查传统建筑、古道古井、古树名木、典型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物质文化遗产,及戏曲、民间杂技、民间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场调研以拍照记录、访谈为主,并收集相关资料。

  (5)评估普查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落实各层次保护规划的保护范围、保护要求等内容。推荐保护级别,包括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等。提出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包括水系、街巷、铺地、古树名木等。

  (6)提出各级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及推荐线索名单和分布,编制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登记表,制定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整治措施。

  (7)基于文评内容,提出地块规划建设建议。

  (8)总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提出评估结论等。

  七、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按相关文件计算,报价需罗列费用公式及下浮率。

  八、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

  营业执照,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2.具有对公账号,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信誉、诚实守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

  没有违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机构截图及加盖公章);

  4.具备相应的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经验和能力。

  九、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报名企业的相关业绩、综合实力证明等资料;

  3.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需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对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18: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把报名所需资料通过扫描发送到邮箱hzj34268236@163.com,以“同福路/南华路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单位+公司名称”命名压缩文件,逾期不候。

  3.联系方式:刘先生,020-34268949。

  十一、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企业的选定方式

  如报名的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单位不足3家,本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本单位评审小组将根据企业资质、企业信用、企业管理能力、相关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价(参考价)等方面对报名企业进行综合评选,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企业为中选企业,其余企业作为候选企业。

  十二、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海幢街道城管办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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