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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2023年黄涌车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4 18:07:33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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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拟采购2023年黄涌车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2023年黄涌车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届满或服务期内配送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报名截止日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响应本项目。

  (五)若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相应的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封装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逾期送到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大院综合楼408室,电话:020-34372006。

  八、供应商评定

  本项目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方式,在资格评审合格的正式供应商中,获得分数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单位。若获得分数最高的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时,则确定报价下浮率最大的为中选单位。如中选单位退出、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则需重新进行评选。

  九、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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