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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岗新村人居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2 17:40:47 来源:海珠区江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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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现对石榴岗新村人居环境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石榴岗新村人居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代码: /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20-8417162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3705173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575号四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监督联系电话:020-8417162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新滘东路,石榴岗东大街一巷。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新滘东路,石榴岗东大街一巷。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提升及首层店招改造;康体活动区升级;路口修整提升;消防设施;人行道铺装改造;美化围墙等。具体详见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新滘东路,石榴岗东大街一巷。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提升及首层店招改造;康体活动区升级;路口修整提升;消防设施;人行道铺装改造;美化围墙等。具体详见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72200.00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575号四楼标室一。

  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档(要求U盘或光盘介质)同时递交(可封装到投标文件内)。

  5. 投标人代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8. 开标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575号四楼标室一。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到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575号四楼办理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须为综合类(C3)。

  6.投标人信用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已按照格式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本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btg/index.html)、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y228.com)发布。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监督联系电话:020-8417162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属于简单小型项目,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1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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