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招录陈复烈士故事原创话剧剧本联合创作及首演排演服务承接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挖英勇事迹,传承红色基因,生动展现陈复烈士为革命理想而不惜献身的崇高精神,拟以陈复烈士故事为原型,创作编排话剧并演出。现就招录项目承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内容:查阅陈复烈士有关文献资料,实地调研走访海珠区南武中学、陈复烈士墓、南石头监狱遗址等,以陈复事迹为主要内容,创作剧本及首演排演服务。
(二)招标人: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
(三)招标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预算:30万元。
(五)完成时限: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剧本创作;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话剧编排;于2025年3月底前,正式演出。
(六)项目要求:
1.应标公司应对广州红色文化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对陈复烈士事迹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演出经验。
2.应标公司应在文化传媒领域具有强大的创作和演出团队,应有固定的演员、剧团资源。
3.拥有大型演出场所,能够提供话剧排练及首演场地。
4.有创排红色剧目经验,并获得过省级以上艺术奖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对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申请人在广州地区有实际的服务支持能力。
三、竞标方式
(一)投标时需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提供有关资料,提交《项目报价表》、参与创作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情况、研究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另单独附页)。
(二)投标者首先以提纲形式,书面向招标单位进行投标,对剧本创作的内容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故事梗概、场景设置、人物设置等)。
四、招标截止日期及投标地址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1日(共3个工作日)。
(一)投标者应不晚于2024年7月11日17时送达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招标方不予办理。
(二)投标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海珠区政府708室。
五、注意事项
(一)投标作品不得是已经在国内外公演或发表过的作品。
(二)投标作品禁止抄袭,文责自负。
(三)作品一旦被采用,著作权归招标单位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所有。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
六、联系人及电话
张小姐,联系电话:89088409。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