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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项购买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6 14:24:18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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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履行特定情形下无人监护、监护不当等特殊困境儿童的临时监护职责,协助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以及配合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指导工作,拟公开遴选一家社会组织承接2024年海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项购买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项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广州市海珠区内在册困境儿童及其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

  (二)服务内容:提供巡查、政策讲解、评估帮扶和心理辅导专业服务工作等。  

  (三)项目经费:58万元。

  (四)服务采购周期:一年。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同类项目运作的经验优先。

  (三)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儿童领域法律法规政策。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困境儿童政策与知识、心理疏导方法与技能,项目服务期间,确保工作人员稳定。

  (五)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四、报名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项目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7点前。

  (二)项目递交资料地点: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广州大道南1690号)  

  (三)联系人、电话:曾小姐、020-84207556。          

  附件1: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项购买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评审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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