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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海珠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7 16:44:37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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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科学评价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成效,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等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海珠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1家有资质的机构承接2024年海珠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对象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社区级颐康服务站所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市、区民政部门关于服务评估的统一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综合运用现场观察、文档查阅、人员访谈、信息系统核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设施设备条件、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方面,根据评估结果给出服务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政府监管行业发展情况和服务机构申请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奖励的依据。

  (二)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同类项目运作的经验优先。

  (三)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养老服务法规政策。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项目服务期间,确保工作人员稳定。

  (五)比选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报名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信用证明(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方式

  报名的机构以邮寄方式送达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8时(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递交资料地点: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1楼(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三)联系人:杨女士

  (四)联系电话:34073606

  七、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项目承接机构。

  八、其他说明

  (一)报名资料一次性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

  (二)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附件:2024年海珠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项目需求书.docx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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