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通知公告 > 招标通告

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公开招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15:46:52 来源: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市、区微改造工作方案,为改善我街辖区新港西路155号院人居环境及提升小区公共空间,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现对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选。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5号院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937万元

      六、项目概况:小区改造内容涉及:楼栋三线、楼道照明、外墙治理、适老化设施、地面铺装、遮阳篷、小区公共空间、非机动车泊位、公服设施等共37项。

      七、招标代理单位工作内容:

      1、本项目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出具招标控制价;

      2、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八、招标代理费用:投标报价最高限价36.75万元,按区财政部门相关要求适当下浮,下浮率不得超过2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对公账号,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信誉、诚实守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截图及加盖公章);

      4、具备相应的招标采购经验和能力。

      十、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报名企业的相关业绩、综合实力证明等资料;

      3、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招标代理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招标代理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 9: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三楼城管办;

      3、联系方式:卫小姐,020-34296155。

      十二、招标代理企业的选定方式:

      如报名的招标代理企业不足3家,本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本单位评审小组将根据企业资质、企业信用、企业纳税情况、体系认证、服务团队综合能力、相关项目业绩、服务方案、招标代理费报价等方面对报名企业进行综合评选,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企业为中选企业,其余企业作为候选企业。

      十三、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新港街道城管办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