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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项目承接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15:52:36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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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规范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的实施办法》(海编外办〔2021〕1号)文件要求,以及保障医疗护理质量稳步提升,海珠区社会福利院拟公开遴选承接方开展2024年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为了确保本院医疗护理质量的稳步提升,加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护理工作规范有序,满足长者的实际需求,我院现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1家承接方开展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为我院提供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医护部(医养合作综合服务项目派驻人员及护理员)。

  (二)服务内容:开展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医护部全面管理,落实制度完善、工作督导、质量检查、业务培训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项目预算金额:38万元。

  (四)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服务期间,确保工作人员稳定。

  (五)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五、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良好的商业信誉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等资料)。

  (三)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资料文件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广州大道南1690号海珠区社会福利院行政办  

  (三)联系人:曾小姐                      

  (四)联系电话:84207556

  八、评审方式

  我院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单位的整体资质和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项目承接方。

  九、其他说明

  (一)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 

  (二)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单位名单,承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与我院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附件1 2024年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项目需求书.doc

              2 2024年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服务项目(评分表).xlsx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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