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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9 10:20:35 来源:海幢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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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海幢街环卫保洁质量及垃圾分类成效,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海幢街道环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环卫工人,主要从事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和垃圾分类督导员等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海幢街道环监所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热爱环卫事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适应连续工作需求;

  (四)招聘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具有环卫或保洁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获得道德模范、广州好人等荣誉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同等条件下,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照者优先考虑安排收运岗位。

  (六)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中杏林大街8号3楼,联系电话:020-84397479

  (三)报名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持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面试

  对应聘人员采取统一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需提供近期体检合格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审核合格后将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根据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在报名结束后仍接受长期报名储备,不再发布公告。

  附件:海幢街道公开招聘环卫工人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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